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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人工智能实验教学中心开放部分教学创新实验室(试行)
发布日期: 2023-03-25

为了更好地满足同学课余时间动手实验需求,人工智能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计划将实验室对外开放。为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并给使用者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 服务对象

(1) 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2) 人工智能协会科技社团成员;

(3) 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参与者。

二、 开放时间

(1) 机器人基础实验室(509),周一 13:00~17:10 周二至周五:8:00~17:10;

(2) 机器学习实验室(503、516),周一 13:00~17:10 周二至周日:8:00~22:10;

(3) 周一8:30~12:10 为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维护时间。

三、 预约规则

(1) 通过“长理人工智能”公众号进行预约。

(2) 预约时需填写姓名、手机号(用于验证身份)、班级学号。

(3) 预约开始时间为当前预约时间段开始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当前预约时间段结束时间。

(4) 预约人数限制:机器学习实验室(503、516)两间机房单次时间段每间机房可预约人数上限为20人;机器人基础实验室(509)实验室单次时间段可预约人数上限为10人(机器人基础实验室(509)要求每次预约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才开放实验)。

(5) 实验室每人每天最多可预约两个时间段,预约完成后需按预约编号相对应设备编号位置进行实验。

(6) 特殊原因预约时间段无法进行实验,需要提前半小时以上取消预约(如不取消按违约处理),预约成功需要扫码签到(如不签到按违约处理),违约次数连续两次暂停一个月预约权限。

四、 纪律要求

(1) 禁止非预约人员进入实验室,所有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 遵守实验室卫生规则且禁止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3) 实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因违反流程而造成的人员设备损失按相关规定执行。

(4) 实验期间,如实验设备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停止任何操作,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禁止自行拆卸或维修实验设备。

(5) 实验期间禁止随意更换位置和实验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实验位置或实验器材,应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做好登记。

(6) 每次实验完成后再次检查实验设备,确保实验设备完好并要按类目整齐摆放,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7) 实验完成离场前需做好卫生工作,带走随身携带物品,保证实验位置干净整洁方可离场。除预约的实验室外,不允许放置个人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8) 每次离开实验室的最后一名学生需确认空调、门窗、所有电器等都已关闭。

(9) 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者,暂停其本学期非上课时间的申请权利,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全院通报。


   注:本次开放实验室分两阶段:

   (1) 第一批:机器人基础实验室(509)、机器学习实验室(503、516),2023年3月27日起开放;

   (2) 第二批:开放创新实验室(501)和机器人基础实验室(505),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人工智能实验教学中心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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