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3〕49号)、《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长理工人字〔2021〕29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长春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详见人事处公告:https://rsc.cust.edu.cn/zpxx/8ea210dcc1be4515beb32321fbf63ea7.htm